【政策解读】《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安管处   时间:2025-12-03  点击数: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省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教训,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9〕2号)要求,从2019年4月起,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为期2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全面彻底摸清本校的危险化学品底数,重点加强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危险爆炸品的排查,建立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清单,严格高危化学品管控。

(二)加强各环节整治。加强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加强实验室管理。规范和完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

(四)加强易燃易爆部位检查。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危险源管理措施,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电气设施、锅炉设备等易燃易爆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五)加强安全教育。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利用案例教学、专题讲座、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积极宣讲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定期开展危化品安全业务培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相关阅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址:https://edu.sc.gov.cn/scedu/c100561/2019/4/15/cd007d8d3aa34977ab46c4420010be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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